希望在新加坡註冊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(LLP) 的外國人必須任命一名本地居民經理。這包括新加坡公民、永久居民或持有 EntrePass 或 Employment Pass 的個人。
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(LLP) 是與其合夥人分離的獨立法律實體。它可以:
- 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和被起訴
- 以自己的名義獲取和持有財產
- 以自己的名義使用公章
- 執行法人允許的其他法律行為
必須至少有 2 名合夥人。但是,最大合夥人數沒有上限。
LLP 的合夥人可以是個人或公司。
年度申報
- 每個 LLP 的經理負責提交聲明 LLP 是否具有償付能力或資不抵債的年度申報。
- 首次年度申報必須在 LLP 註冊之日起 15 個月內提交。後續申報必須每年提交一次,且不得超過上次申報提交後 15 個月。
年度所得稅申報表 (Form P)
- LLP 的所有合夥人都需要提交年度所得稅報告 (Form P),以顯示合夥企業在一年中獲得的所有收入和扣除的業務費用。
- Form P 的電子申報從 2 月 1 日開始提供,每年 4 月 18 日截止。
我們協助設立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(LLP),本地人的費用為 1200 新元,外國人的費用為 1500 新元。今天就聯絡我們開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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